DIYI章 总 则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和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,为保证学院 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,提高生源质量,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,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,制定本章程。
DIYI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。
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“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。
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。
第二章 学院概况
第四条 学院全称:河南检察职业学院
第五条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教育部代码:13499
第六条 办学层次:高职高专
第七条 办学类型:公 办。
第八条 学习形式:全日制。
第九条 校 址: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大学园区双湖大道一号。
第十条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是经GUOJIA教育部备案批准的全国检察系统WEIYI面向全国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,主要承担法律专科XUELI教育,学院师资力量雄厚,教学设施齐全,占地面积850亩,建有培训基地、教学楼、办公楼、标准化运动场、篮球网球场和学生公寓、餐厅等教学和生活设施;有微机室、语音室,痕检、文检、侦查、教研实验室和模拟法庭、法律援助中心、鉴定中心、速录中心等实训教学场地。学院依据社会需求、学生就业和自身优势,确定重点学科发展,现有四系三部,即法律系、检察系、司法管理系、经济管理系和社科部、基础部、警体部。
第三章 组织机构
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。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,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。
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,具体负责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。
第十三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。
第四章 录 取
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、学院招生简章、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。
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为省内为主,外省适当投放。各专业计划分配按照实际教学管理目标确定。
第十六条 考生身体条件按照《普通高等学院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执行。
第十七条 学院接受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,服从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比例和要求。
第十八条 专业确定遵循“分数清”原则。所有投档考生,分文理科后,总分分别从高到底排序,从ZUI高分考生开始查阅,依分数高低查看每个考生的DIYI专业志愿是否录满,未录满则录取至DIYI专业志愿,录满则看该生的第二专业志愿,以此类推,直到确定该生所报专业能否录取,如无法录取至所报专业,再查看考生是否服从调剂,ZUI终确定该名考生是否录取。再按照以上规则查阅下一名考生。
同分情况按照生源省投档成绩排序规定确定先后顺序。
第十九条 学院各专业(类)不限男女比例,不限外语语种,但外语主要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。
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,学院也会DIYI时间在学院网站公布,并接受纪检、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。
第五章 其 它
第二十一条 学校2022年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为:专科专业3700元/生·年。住宿费1000元/生·年。
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,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。对弄虚作假、体检或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,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。
第二十三条 学院设立有GUOJIA资助和校内奖助项目,从制度上保障学院YOUXIU学生的奖励机制,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。其中,GUOJIA资助项目包含GUOJIA奖助学金,助学贷款,服兵役GUOJIA教育资助等;校内奖助项目包含学院奖学金,勤工助学,困难补助,学费缓交等。GUOJIA奖学金奖励特别YOUXIU的全日制专科生,每生每年8000元;GUOJIA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生,每生每年5000元;GUOJIA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生,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。
第二十四条 学生可按政策参加专升本考试,也可根据要求报考相关单位,还可由学院提供就业服务,双向选择,自主就业,连年毕业生就业率都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上。
第二十五条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,考试合格,颁发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XUELI毕业证书。
第二十六条 学院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,并在教育部备案,备案详细内容可参照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。
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
学院地址: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大学园区双湖大道一号。
邮 编:451191
联系电话: 0371—69970111(日常办公)、86151110(录取期间)
学院网址:www.hnjc.edu.cn(学院网主页)
zsjy.hnjc.edu.cn(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)
电子邮箱:hnjczsjy@163.com
第六章 附 则
第二十八条 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。对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,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。
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专业名称 | 专业代码 | 类型 | 培养类型 | 学制 | 学费(元/年) |
法律事务 | 580401 | 普通 | 全日制 | 3 | 3700 |
检察事务 | 580403 | 普通 | 全日制 | 3 | 3700 |
检察事务(检察信息化方向) | 580403 | 普通 | 全日制 | 3 | 3700 |
检察事务(速录书记员方向) | 580403 | 普通 | 全日制 | 3 | 3700 |
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| 510207 | 普通 | 全日制 | 3 | 3700 |
法律文秘 | 580402 | 普通 | 全日制 | 3 | 3700 |
司法警务 | 580504K | 普通 | 全日制 | 3 | 3700 |
社区矫正 | 580505 | 普通 | 全日制 | 3 | 3700 |
工商企业管理 | 530601 | 普通 | 全日制 | 3 | 3700 |
大数据与会计 | 530302 | 普通 | 全日制 | 3 | 3700 |
旅游管理 | 540101 | 普通 | 全日制 | 3 | 3700 |
现代物业管理 | 440703 | 普通 | 全日制 | 3 | 3700 |
电子商务 | 530701 | 普通 | 全日制 | 3 | 3700 |